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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,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已废止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供电所赔偿居民家电损坏的标准是什么?
  2. 因供电公司线路问题导致我家的全新电器烧坏,该怎么赔偿我?
  3. 电压太低导致电器无法使用,电力局有没有责任?

供电所赔偿居民家电损坏的标准什么

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:1、对不可修复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,按原购货发票价,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;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,按原购货***价,并按“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”折旧后的余额,予以赔偿。

2、使用年限已超过“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”仍在使用的,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%的,按原价的10%予以赔偿。“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”可以查看《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使用时间以购货***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。对无法提供购货***的,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,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,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,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。清偿后,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。

因供电公司线路问题导致我家的全新电器烧坏,该怎么赔偿我?

您好!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,我给您的回答是:答:可赔偿一点或不赔偿。因为事发地点是在您家当中,这起电器损坏***,公司确实不该。但毕竟事发点是在您这里,公司可赔偿少许,或者道歉就可以了。

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,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已废止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电压太低导致电器无法使用,电力局有没有责任?

  家用电器因为电压低损坏,电力公司是否有赔偿的义务,要视情况确定。  根据《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》规定,如果家用电器因为电压低损坏要电力公司赔偿,首先电压低是因为发生该《办法》第三条所规情形的电力运行事故,而且经过供电企业调查核实等,才能要求赔偿。  具体参考《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》规定: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供电企业以220/380伏电压供电的居民用户,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,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的索赔处理。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电力运行事故,是指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/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***:  

1、在220/380伏供电线路上,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;  

2、在220/380伏供电线路上,发生零线断线;  

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,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已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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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在220/380伏供电线路上,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;  

4、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,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/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/380伏线路放电。  第四条 由于第三条列举的原因出现若干户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,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,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。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,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、核实。  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***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,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(村委会)或其他有关部门,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使用年月、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。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,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。  第六条 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,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、第三人责任、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,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,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 第七条 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,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,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。超过七日的,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,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已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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